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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滚教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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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8章 最好的时代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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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咳,罗杰胡闹式的打岔暂且不提。

一整的聚会里,几人之间的话题犹如马行空,一会聊到中东的局部战争,一会又谈起八十年代初期,【虫子】乐队灵魂人物约翰那充满疑点的死亡。

不过无论话题偏到哪里去,却总是会莫名其妙地转回到对百代唱片的收购案上来。

就在这近乎于闲扯的气氛中,几人对MAD唱片扩股融资的细节,达成了初步的口头约定。

罗杰最开始提议的划分A、B类股票的议案被直接放弃,乐队四人,在未来几年的时间里,每人都拥有一次无条件对MAD唱片注资,以得到更多股权的机会,上限不得超过三十亿美元。

只要有人选择行使这个权利,MAD唱片不得拒绝。

当然,这个所谓的“无条件注资权”,更多的是给胖子和贾森两饶。

更准确地,是为胖子而准备的。

贾森拿不出足够多的资金,似乎也没有增加自己在乐队内话语权的想法。

而罗杰和安妮两人,则是会在几个月之内,就完成对公司的注资,以便尽快搞定对百代唱片的收购。

三十亿美元,基本是罗杰一次可以拿出的极限。

而到了几年之后,胖子能拿出来的资金,最多也不会超过这个数目。

安妮手头的资金倒是更多一些,四十亿美元,将会分为两笔转入MAD唱片的账户。

其中三十亿美元直接按照当前市值,转化为相应的股权,剩下的十亿美元则依照银行利率,算作为期五年的贷款。

再加上乐队出售《美国达人秀》所得到的十五亿美元,短短几个月之内,MAD唱片可用的现金将会高达八十多亿美元。

但这仍然不足以完成对百代唱片的并购。

根据【荆棘EMI】集团的开价,任何人想要买下百代唱片,必须要在支付数十亿美元的基础上,同意承担百代唱片百分之百的债务,【荆棘EMI】集团才会放手。

事实上,按照卢西恩-格兰奇打探到的消息来看,【荆棘EMI】集团也不担心没有下家。

百代唱片最大的债权方,花旗银行,已经向【荆棘EMI】集团开出了报价。

这笔报价的细节并没有公开,但从私下里流传的信息来看,花旗银行似乎同意接手百代唱片的全部债务。

由于花旗银行本身就是百代唱片最大的债主,在这起谈判当中,花旗银行无疑是握有很大的主动权的。

无论是按照英国(百代唱片在英国注册),还是其它任何一个世界主流国家的法律,公司股权的转让,原则上不需要债权饶同意。

但,在百代唱片已经资不抵债的情况下,作为百代唱片最大的债主,花旗银行若是想要破坏其它潜在买家对百代唱片的收购,却是很有操作空间的。

唯一的好消息是,根据卢西恩-格兰奇打探到的情况来看,花旗银行同意接手百代唱片,并不是对唱片业有什么野心,而是担心自己放出去的贷款收不回来。

(注:现实里百代确实是因为债务问题在07年卖给了花旗旗下的一家投资公司,但这笔债务是不是和花旗银行有关就不清楚了,姑且就按这个设定来吧。毕竟从后面的发展来看,这家投资公司没过几年就把百代拆开卖给环球和索尼,明显不是想好好经营的样子。)

如果以这个前提来推论,只要向花旗银行证明了自己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向,再稍微加上一些价码,拿下百代唱片,可能性还是很高的。

于是,在乐队内部达成了一致之后,乐队立刻对卢西恩-格兰奇授权,与【荆棘EMI】集团和花旗银行展开谈判,对百代唱片正式提出收购报价。

百代唱片的总债务,大约在78亿美元,这个数字包含了未来几年内需要偿还的利息。

为了让【荆棘EMI】集团同意脱手,乐队势必还要在这笔债务之外,额外付出一笔费用。

在这笔开支方面,乐队开出的底线是22亿美元,也就是,总的收购价格不超过一百亿美元。

在这个数字之内拿下百代唱片,才可以算是“有利可图”。

再多,当然也不至于会亏本,但却会加大乐队的资金风险。

毕竟MAD唱片吞并百代之后,至少也需要几年的时间来整合资源,让百代扭亏为盈。

哪怕是乐观的估计,这个时间也不会低于五年。

若是发展不顺,七八年后,百代依然每年都产生巨额的亏损,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。

有着这样的风险在,乐队当然不肯在这起收购上花费太多的资金,去增加无谓的风险。

事实上,别看乐队现在钱多,单单只是拿出百亿美元来收购百代,就已经需要向富国银行举债。

——百代唱片本身78亿美元的债务可以慢慢还,但同样的,百代唱片每年所产生的亏损,以及整合资源这个过程中的花费,同样是一笔不的开销。

安妮拿出的这四十亿美元,并不足以让MAD唱片直接完成对百代的收购。

举债仍然是不可避免的,只不过能够让乐队摆脱以贷养贷的困境罢了。

这种涉及上百亿美元的多方谈判通常旷日持久,一时半会之间不可能谈出个什么结果来。

乐队跟进了一段时间之后,很快就将这件事完全授权给了以卢西恩-格兰奇为首的MAD唱片高层,并派出律师和会计师团队作为监督。

至于乐队自己,在结束了圣诞节到新年(公历新年)的短暂假期之后,立刻进入录音室,开始新专辑《披头士(les)》的录制。

“我感觉这些歌的风格很熟悉。”

排练室里,胖子听着刚刚排练时的录音,忽然开口道:“好像六十年代【银色甲壳虫(les)】乐队的风格。”

(请原谅我不会起名,直接用披头士曾经用过的乐队名字。)

【银色甲壳虫】,一般被歌迷们简称为【虫子】乐队,是这个世界之中,六七十年代盛极一时的乐队。

巅峰时期,几乎和罗杰前世的披头士相差无几,音乐风格也同样类似。

就连乐队灵魂人物的名字都很像,同样叫约翰和保罗。

而且在经历方面也十分的雷同,比如两个约翰都是在1980年被自己的歌迷枪杀……

只不过,由于这个世界的【虫子】乐队解散得更早,因而没有能够像罗杰前世的那支披头士一样,几乎以一己之力,改变了整个世界乐坛的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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