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tent
派对什么的太过于违背核心价值观,自然是开不了的。
罗杰暂时将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到脑后,专注在工作上。
两天之后,卡尔-瓦伦丁拿出了初步制订的演出歌单。
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版本,卡尔-瓦伦丁确实很了解粉丝们的需求,但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,难免有考虑不周的时候。
由罗杰三人牵头,包括贾森、格雷西和米娅三人,汉克以及其手下最出色的几名调音师、特效师以及现场导播,还有罗杰三人的经纪人团队,组成了一个多达十几人的团队。
十多个人反复讨论了整整一周,反复修改了数次,终于将整个巡演27场演出的歌单完全确定了下来。
其中重复率最高的自然是《摇滚圣经》系列中的作品,尤其是最新的《无名专辑》,单单只是一首《天堂的阶梯(stairwaytoheaven)》就要在27场演出中出场11次。
其次是《地狱高速(highwaytohell)》的七次。
这首歌单以口碑而论,在《摇滚圣经》系列中只能排到中游,尤其是专业口碑方面,几乎差点被那些媒体和乐评人批判成“口水歌”。
但若是以传唱度而论,在乐队的所有作品当中,除了那首最经典的《illrockyou》以外,就属这首《地狱高速》最容易引起歌迷们的欢呼和尖叫。
考虑到会有一定数量的“前线粉丝”会追满所有,或者大部分场次的演出,除了《天堂的阶梯》和《地狱高速》以外,其它所有歌曲的重复次数都被严格控制在五次以内。
好在乐队的“歌库”数量足够多,虽然出道时间短了些,只有五年多一点,但专辑数量却超出了大部分成名十年以上的老牌明星。
以乐队现有的歌曲数量,应付一场只有二十多场演出的巡演,完全不存在任何问题。
当然了,若是像鲍勃-迪伦那样,每年进行一百多场,甚至两百多场演出,那乐队现有的这些歌曲数量,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。
不过以罗杰三人偏懒散的性格,除非是濒临破产,否则绝对不会将自己逼到那个程度去。
平均不到两天就有一场演出?
还一坚持就是十几年?
这t是人干的事?
就算是未来会搞全球巡演,罗杰也会选择严格控制每个地区的场次,或者干脆就将巡演的时间拉长,以求让行程相对宽松一些。
“出行方式方面,我建议以公路交通为主,距离间隔较远的场次再选择飞机。”
汉克提议道:“这次的巡演,大部分场次的演出地点之间,间隔都比较近,有超过百分之八十都在五个小时车程以内。如果坐飞机,现在的机场登机手续复杂,速度反而慢,而且也没有乘车舒服。”
经常坐飞机的人都知道,如果是在短时间内连续飞行,实际上要比坐车累得多。
而且在距离较近的情况下,飞机还真不一定比汽车快。
比如说从纽约到费城,先开车去机场,再飞到费城的机场,再坐车到酒店,这一圈下来所消耗的时间,都够开车跑个来回了。
如果再算上登机手续等乱七八糟的琐事,那就更加麻烦。
自从911之后,北美机场的安检严格程度直逼太平洋对岸,过去那种起飞前五分钟过安检都来得及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再发生。
“可以。”
罗杰点头答应下来,又说道:“依耶塔,你去联系租车公司,租几辆大型房车,类似上次那种的。”
那种堪称奢侈品的大型房车非常昂贵,哪怕是租,也不便宜。
单单只是巡演途中的出行费用,就会是一大笔开支,再加上酒店等等,光是花在“旅行”上的钱,保守估计也要上八位数。
不过罗杰不打算在这上面省钱,赚钱为的不就是享受?何必为了控制成本而亏待自己?
当然了,有资格享受最好待遇的,也就只有乐队的六人,以及寥寥几名核心的幕后成员,例如汉克。
如果整个团队都一视同仁,先不说值不值得的问题,光是这个巨额的开支,乐队就承受不起。
要知道,单单只是汉克的手下,就有一个多达八十多人的团队。
什么样的能力享受什么样的待遇。
能力越强,地位越高,享受的待遇自然要比其它人好上一筹。
至于那些普通的底层员工,就只能几十个人挤一辆大巴车,住最普通的标准套房等等。
这还是遇到罗杰这个对手下比较大方的老板,若是换个小气点的,恐怕得住进贫民窟的汽车旅馆里去。
“对了,依耶塔,还有一件事。”
罗杰突然想起来一件事,开口道:“你该给自己找几个助手了,薪水由乐队承担,尽快,巡演开始之前搞定。”
在几个月前,罗杰就感觉到,只有依耶塔-哈森一个助理,渐渐开始有些不够用了。
不过依耶塔-哈森这几年的表现非常出色,而且也值得信赖,罗杰并不打算重新招一批助理来分享依耶塔-哈森的权利,而是让她自己去找一批助手。
某种程度上来说,也可以算是给依耶塔-哈森升职了。
从助理,升职到一群助理的头目……
咳,好像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。
事实上,让依耶塔-哈森招聘助手,除了有人手短缺的原因之外,更是为未来做准备。
就和以前的助理玛格丽特一样,只要依耶塔-哈森保持着对乐队的“忠诚”,随着能力的提升,这个年轻的女孩迟早要被外放出去独当一面。
到了那个时候,依耶塔-哈森的助手当中,就必须要有人接过这个助理的位置。
甚至于,随着乐队的发展,单单玛格丽特和依耶塔-哈森两人都未必够用,这一批“助手”,也可以看做是乐队未来的人才储备。
罗杰很清楚,自己三人擅长的只是音乐,但作为明星,需要考虑的却不仅仅只是作品本身。
…………
加拿大。
魁北克省的某座酒店内。
一个打扮的很“朋克”的女孩正在拼命地蹂躏着游戏手柄。
这个少女似乎也是主机游戏的爱好者,若是罗杰看到这一幕,心里一定会说上一句,“她和安妮肯定有共同语言。”
事实上,加拿大女孩雷蒙娜-拉维尼和安妮的关系确实还算不错,毕竟两人都很贪玩,属于同一类人。
而且由于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的缘故,也很难像娱乐圈内同等咖位的女明星之间那样,表面亲密无间,实际上恨不得弄死对方,简直是现实版的宫斗剧。
女明星由于保质期更短的缘故,竞争激烈程度要远远超出男明星们。
乐坛这种明星之间合作较少的地方还算好的,好莱坞那些外表光鲜亮丽的女明星,为了上位,简直无所不用其极。
不但会抓住一切向上爬的机会,而且还要不择手段地将竞争者击垮。
罗杰就曾听艾米-罗森讲过类似的事情,所有的女演员在更换戏服之前,都必须要逐寸检查之后才会穿上,以防被人做了手脚。
在拍戏的过程中,女演员们只会喝自己的助理送上的水,绝对不会信任其它人,而且一瓶水在喝过之后,如果去拍了一段镜头,回来之后绝对不会再碰那瓶水。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